抚养费用可以遵循自身收入的变动作出相应调整。
根据现行
法规条例,具有法定
抚养责任的
当事人,亦即父亲和母亲,在特定状况下是有权申请降低甚至豁免
孩子抚养费支付额的。
比如,在抚养方因慢性疾病长期卧床不起,丧失了工作能力,导致财务状况极度窘迫、无力按照原来的金额结算支付抚养费;
然而另一方面,作为被
抚养孩子的那一方,他们又能够承担起孩子大部分生活开销,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有权利提出要求降低抚养费支付额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