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架事件发生两个月之后,若受害者不幸离世,那么对于
肇事方而言,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逝者的死亡原因与其之前所遭受的
暴力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如果受害者是由于自身患有严重疾病或者遭遇突发性的
意外事故而身亡的,那么肇事者通常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反之,如果逝者是因为先前的殴打所导致的
人身伤害加重并最终走向生命不可逆转的终点,那么就需要进一步分析因果关系以及这种影响的程度,从而决定肇事者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
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