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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归谁,房子归哪方

离婚纠纷中,关于子女抚养权房产归属的问题,需要由双方自主协商解决,若仍无法达成共识,便可寻求法院的帮助。
第一,对于尚不足两岁之婴儿,原则上由其母亲承担抚养义务
若已过两周岁年纪,父母在担任孩子监护人抚养责任人这一重要事项上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时,应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结合可能有助于保障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原则做出最终判决。
另外,对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儿童,务必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和选择。
其次,对于房产的分配问题,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对于共同所有的房产,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磋商解决,如无法达成理想结果,可上诉至法院。
民法院将依以下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公平处置:
(1)双方均要求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且愿意竞相出价购买者,法庭将予以认可;
(2)如仅一方主张拥有房产的所有权,主办机关将根据市场价值对房屋进行全面评估,为此类要求提供支持的一方将被强制要求对另一方提供等额的经济补偿;
(3)当双方都放弃主张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时,该争议房产将索性进行司法拍卖,所获取的资金则会严格按照各方的书面申请进行合理分割。
2.如果该房产系由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或部分首付款,而后在婚后使用夫妻两人的共有财产进行偿还贷款,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人的名下,离婚之时,通常将此房产视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家庭共同负担的银行贷款以及与此相关的房产增值部分则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诉讼结束后,将由房产的原始所有者向其配偶进行适当的赔偿
3.假如某房产原本属于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姻稳固期间却不曾加上配偶的姓名,那么在进入离婚程序之后,此房产将不能作为对方的法律权益加以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新修订: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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