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由网络借贷之名,一些不法分子要求申请人预先支付各种名义的费用,如“验资费”、“保险费”及“押金”等,他们通过
伪造银行流水,刻意制造出申请人已成功获取所需借款金额的假象。
然后毫无根据地声称申请人违反了相关协议条款,必须立即归还所谓“虚高借款”。
以上行为均属于经典的套路贷特征,且可能
涉嫌诈骗罪或敲诈
勒索罪等
刑事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