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雇主,您知道吗?当我们申请并成功获批
信用卡之后,我们便与发卡银行达成了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信用卡
合同关系。
若将此凭证进行刷卡消费,且将款项借予他人所产生的
债务责任则由实际刷卡人和持卡人双方共同承担。
然而,这并不影响银行与持卡者之间的信用卡合同关系。
若实际用卡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那么作为信用卡持有人的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代替他们偿还欠款。
因为这笔资金是通过我们的信用卡账户支付出去的。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优先处理还款事宜,然后再尝试联系朋友
追讨欠款。
如果朋友确实无法归还欠款,我们可以收集相关
证据,并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