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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信用卡被我表妹借去进行了恶意透支这是否属于诈骗

(一)故意使用未经核准制作或仿制的信用卡进行交易;
或者利用虚假身份证件获取信用卡并使用;


(二)故意使用已过有效期的信用卡进行交易;


(三)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交易;


(四)有意超出国家规定的消费额度以及还款期限进行透支,且经过发卡行多次书面催收却仍未如期清偿欠款的行为。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严重违法行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最新修订: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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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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