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乃是在
债权人和
债务人均达成共识的前提下进行协商调整,是指就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
债务履行期限、方式及金额等重要事项达成新的协议。
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债务人将可供抵债的资产转让给债权人以清偿其所负债务;
通过重新规划其他债务条款来达成新的平衡;
削减债务本金;
降低利率;
豁免部分或全部尚未支付的利息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直接向人
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
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
出资额占债务人
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