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
婚前购房者在婚后决定将伴侣姓名加入
房屋产权中,那么请注意,这将会导致房产转化为夫妻共有的资产形式。
针对这类状况,若
夫妻感情破裂需要进行
离婚处理时,有关房产的分配方案应优先通过双方友好的协商方式来解决。
若协商无果,可选择向当地法庭提
起诉讼,交由法官通过合理的裁判方式来对此房产进行分割。
为了公平公正地审理此案件,法庭通常并不会简单地要求夫妻平均
分割房产,相反,他们更倾向于根据每个人在此婚姻生活中的贡献及其他相关因素作出综合考量后,给出最合适的最终裁决结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