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动者实施
违法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或身体权,该行动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在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针对健康权的损失
赔偿范围通常应包含
医疗费用、由于工作受到影响导致的收入损失以及残疾人所需要的生活
补助金等事项。
此外,如果行为对受害者产生了精神方面的伤害,也需承担
精神损害赔偿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