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在缔
结婚姻关系前刻意向配偶隐瞒患有精神疾病的状况并不等同于所谓的“
骗婚”行为。
而“骗婚”则特指那些以缔结婚姻作为诱饵,进而企图从对方手中攫取财务利益的不法行为。
然而,如果在婚前已经存在精神疾病却故意向伴侣保密,且这种情况在婚后也未能得到妥善治疗并有所改善的话,那么这份婚姻可以被认定为感情已经出现裂痕。
在此情形下,若其中一方坚决
提出离婚请求,经过适当的调解程序无法解决问题后,法院有权依据相关
法规条款作出准许
离婚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