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第188条中明文规定,对于违反法律
法规公然出具金融票证这一行为所裁定的刑期,可以根据其
情节严重程度分为情节特别严重和情节严重两个
类别。
其中,情节特别严重的
行为人将依法处以五年以上为期的
有期徒刑,而对于情节较为轻微的行为人则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