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犯罪嫌犯在第二次审理阶段展现出显著的
立功事实,那么由人
民法院对此情况进行深入审查便成为必然之举,且相关结果将被用作衡量和裁定
量刑的依据。
有鉴于此,如果犯罪份子能够举报他人之
犯罪行为,并经
司法程序确认确凿无误,抑或为警方提供了具有重要价值的线索,使得其他未决案件得以顺利破获等实质性的
立功表现,那么他们就有可能享受到从轻或减轻惩罚的宽大处理;
而如果同时具备上述两种或更多的立功行为表现,达到所谓“
重大立功”的程度,那么便有望获得减轻甚至免除惩罚的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