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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方针

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方针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2024-04-21 13:50:10 已帮助11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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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方针
在火灾防治过程中,我们将始终遵循''预防为主、防范兼备''的总方针,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实现对整个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与监督,同时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为基础,由各公共事业机构以及其从业人员负起全面责任,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消防安全活动之中来。
为了保证人人有责、共同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我们提倡并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并逐步完善社会化的消防工作体系网络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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