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构成
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并且已达到既遂程度的罪犯,法律所规定的基本判罚标准如下:
犯罪分子若以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方式,向他人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通常将面临由法定机构判处不超过三年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需另外缴纳
罚金的严厉惩罚;
若其行为涉及到的数量庞大或者存在其他更加严重的情节,将会受到法律更加严厉的制裁,包括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附加罚款等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
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