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单位实施的
犯罪行为是否构成
共同犯罪这一问题,存在着诸多争议。
然而,从现行的法律
法规来看,大部分观点认为
单位犯罪并不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
理由在于,单位犯罪一般只有一个主体,而共同犯罪通常需由两个或多个具有相同
犯罪意图的自然人组成。
根据我国
刑法规定,共同犯罪即两方以上蓄意
触犯法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两人以上在同一个事件中因过错耦合导致的犯罪,并不能作为共同犯罪来处理。
如果必须承担
刑事责任,则应该根据各自所犯下的罪行进行相应的罚款等制裁。
单位犯罪的行为主体是那些依据相关法律成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而共同犯罪的行为主体则是自然人以及为达成特定
犯罪目的而组建的
犯罪团伙。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
主犯的判罚会分为两种情形:
首先,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要承担集团所有成员所犯下的所有罪行。
其次,对于犯罪集团的领导者之外的其他主犯而言,其应担负的刑事责任应基于其在整个
犯罪活动中所参与的全部
违法行为。
同时,其所涉及的刑事责任范围可能会因其在犯罪中的角色和地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
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
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