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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应给予对方补偿

离婚补偿制度乃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过程中所采用的分别财产制的前提下,倘若在家庭事务中承担较多责任与辛劳之一方,在面临离婚之时,享有获得对方经济补偿之权利的法律制度。
然而,欲请求对方给予相关财务支持以及补偿,则须严格遵循以下必备要素:首先,夫妻需以明确书面协议形式确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原定原则。
这也意味着,基于自愿原则,夫妻二人已决定采纳约定财产制度来配置和管理他们的全部或部分夫妻财产;
其次,负担较重之人应为由于扶养子女、照料年迈双亲、协助配偶实现其职业发展等各种因素,承担并付出了过多的劳务和奉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
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新修订: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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