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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贪污罪证据包括什么

依据相关法律制度与司法实践经验所规范,证明贪腐犯罪案件时通常需要具备下列几个关键性环节的证据资料:
首先是关于犯罪主体层面的证据。
本领域涉及的证据包括:
(1)用以确定行为人身份以及职务等级的原始材料;
(2)揭示涉嫌犯罪单位性质的证据。
同时也需要收集行为人自然属性方面的证据,其中应涵盖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族群背景及原籍地等基本内容。
其次,便是犯罪主观心理层面上的证据。
此类证据主要涉及到的包括:
行为人本人的供词、各类财务账簿及其他书证等,以及涉案赃款使用去向的详细记录等。
紧接着,就是犯罪客观现实方面的证据,其具体内容囊括了证明案件发生时间、地点、具体流程的佐证数据;
以及详细反映贪污违规或挪用行为涉及金额的确凿证据等相关数据资料。
最后,还包含了关于犯罪情节方面的多元化证据。
其中常见的举例包括犯罪行动对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程度、行为人的认错态度、悔过表现、是否自首立功表现、是否属于累犯以及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所起到的关键作用等等多方面的证据资料。《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最新修订: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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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吕沅锦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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