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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在婚姻持续期内,如仅有一方提出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则该请求将无法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与支持。
然而,在此类情况下,身为配偶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分割共同财产,以下几种情形便是这样的例子:
首先,若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出售、破坏、浪费或捏造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权益,给另一方带来严重损失;
其次,如果一方担负法定抚养责任的亲属患有重大疾病急需治疗,而另一方却拒绝承担相应的医药费用的话,此时亦可依照本条规定提出上述法律质疑。《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最新修订: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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