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
结婚以后与其他人士非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径并不被视为
重婚罪。
然而,尽管
当事人并未正式登记结婚,但若其实际上与他人公开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样会被认定为重婚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所提到的民法典中的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以及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规定的"与他人
同居"的情况,特指有配偶的人与其婚外异性,无需以夫妻名义,并能持续且稳定地共同居住在一起的情形。《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