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协议于其成型之时当即奏效。
相应的抵押权利亦将协同抵押协议的实施而立即获得确立。
通常情况下,动产抵押协议在各方签署姓名、盖上公章或按压指印之后方能正式成立。
此类抵押协议的基本内容应包含如下各项要素:
首先是明确被担保债权的性质以及具体金额的大小;
其次,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进行详细规定;
再次则是对抵押物的名称、数目及其状况等信息进行详尽描述;
最后,就是要明确约定担保的范围与限制。《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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