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租以及出借
枪支的定罪
构成要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重要元素:
首先,此类行径侵犯了整个社会公众的
公共安全利益以及国家针对武器管控所设定的严格法律
法规;
其次,
行为人在实践中确实实施过以租赁或提供使用为目的,向他人提供其本人或所在单位被授权使用的枪支;
值得注意的是,
犯罪行为的主要侵害目标正是涵盖了所有类型的枪支。
此外,在行为方式上显然体现了对枪支管理规定的明确违背,非法地向他人出租和出借个人与单位合法拥有的枪械,并已导致了严重后果这一事实。
最后,本次
犯罪的主体需要被特别指出,这类主体是拥有合法配枪权的个人与机构,一些不具有相应持枪资质的人和组织无法成为这类案件的被告方。
另外,犯罪行为人在主观状态上通常属于故意为之,即他们清楚明白自身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枪支管理法》这项重要的法律规章制度,同时也能预感到自身的行为可能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产生威胁,哪怕会对他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影响,他们仍对此类结果抱有期待。《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
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