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患有老年痴呆症的人士所立遗书,其
法律效力是无法得到承认与执行的。
法律规定,无
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所订立的
遗嘱均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确定遗嘱有效性时,需要首先考察遗嘱的内容是否客观反映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如果遗嘱的订立过程遭受到
欺诈或恐吓等因素干扰,那么该遗嘱便被视为无效。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老年痴呆症患者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行使
行为能力的能力,符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群的特征,因此他们所立下的遗嘱原则上应当认定为
无效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
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