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他
人死亡,
情节严重有可能涉及
犯罪行为时,警方有权实施立即
逮捕之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严格规定,如针对正在实施的
犯罪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
被害人亲自指证其
犯罪事实、犯罪过程中所表现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等行为,以及存在销毁、篡改关键
证据或与同伙串通供述等潜在风险的情况下,警方均可采取先期
拘留的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