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在遭遇交通事故后,其能否获得误工费补偿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老年人自身是否具备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受伤所引发的实际收入损失状况。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能力的丧失与否与其法定退休年龄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
误工费是侵权方在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中,对受害者从伤害发生至恢复痊愈期间(即误工时间)内,因其无法开展正常的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经济收入实际减少部分进行赔偿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