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
网络诈骗时,若警方得以
立案并进行深入调查,那么案子成功侦破后,将对在案件中被查封、扣押和冻结的诈骗财物以及其
孳息进行处理。
若这些财物的权属状况明确清晰,自然应该将其归还给受害者;
反之,倘若权属情况模糊不清,则可按照诈骗款物在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总财物及孳息中的比例,向
受害人发放相应的财物。
但需要注意的是,已经获得的退赔金额应予以扣除。《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
被害人;
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