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金融诈骗辩护专题 > 网络诈骗立案后是否有希望追回

网络诈骗立案后是否有希望追回

当涉及网络诈骗时,若警方得以立案并进行深入调查,那么案子成功侦破后,将对在案件中被查封、扣押和冻结的诈骗财物以及其孳息进行处理。
若这些财物的权属状况明确清晰,自然应该将其归还给受害者;
反之,倘若权属情况模糊不清,则可按照诈骗款物在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总财物及孳息中的比例,向受害人发放相应的财物。
但需要注意的是,已经获得的退赔金额应予以扣除。《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
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最新修订:2024-04-1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