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借贷关系中,
借款合同中的展期期限未作明确约定是被允许的。
该事项是否需
要约定时间期限,主要取决于
当事人双方自身的意愿与决策,我国的相关法律
法规并无对此作出强制性的规定。
尽管如此,我们依然建议将还款期限在借款合同中加以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涉及到借贷经济活动的合同都应该以
书面形式呈现,但需特别说明的是,自然人之间因借贷产生的约定可以不受此限制。
在正式的借款合同中,其重点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借款的种类;
币种;
用途;
数额;
利率;
合同的期限以及具体的还款方式等等。《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