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经查实
行为人擅自篡改、捏造或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所颁发的
经营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则将被判定为
犯罪行为。
此类行为将面临法律惩戒,惩罚措施包括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且罚款金额可能在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
如
情节严重者,惩罚力度将会加大,面临的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同时需缴纳的
罚金很有可能介于五万元到五十万元之间。《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
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