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范,夫妻对共同拥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分割权。
然而,若其中一方主动选择放弃对夫妻共同资产的分割,决定所谓的“
净身出户”,在此情形下,现行法律框架并无禁止或干涉此类行为的规定。
然而,如果经过深入调查后证实,某方在签署所谓的“净身出户”协议时并非出自自身真实意愿,而是受到了
胁迫或者欺骗,那么此项决策便可以通过
诉讼途径进行撤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