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方如有意图恶意地篡改
借款协议中的条款,且这些被篡改的内容将失去其有效性,然而在修改之前的那些条款仍应保持其效力。
若双方
当事人能够在平等、公正和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进行商议并达成共识,那么他们便可对原有的借据做出适当的修订。
就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而言,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实施这类行为的自然人需拥有与之相对应的
行为能力;
(2)此类行为的表达必须是真实自由的,而不是被迫或受到压力;
(3)该行为不得违反我国法律以及各类行政
法规中所规定的强制性规范,同时亦不能违反社会公德和道德准则。
当民间
借贷关系无效时,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1)债务方因合同中借贷条款而获得的任何利益,均须无条件地予以退还;
(2)如果已无法返还或者被认定为未必要返还的,则应依据市场价值进行合理补偿;
(3)有过失的一方应当向对方因
合同无效情况下带来的所有损失负责进行补偿;
(4)倘若各方在
合同签订过程中均存在过失,则应当根据过失程度进行分别承担相关责任;
(5)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