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情况下,
醉驾行为将被视为承担
刑事责任的范畴,这主要是由于酒驾已然触犯了
危险驾驶罪。
倘若判定一个人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罪犯,那么他(她)将面临
拘役,同时还要以罚款作为惩戒;
而且其驾驶证也将会被依法
吊销,并且在未来至少五年时间内都无法再次获取
机动车驾驶证。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事者驾驶的恰好是营运机动车,那么汽车驾驶执照的吊销期限将会延长至十年。
同样地,在这期间,
当事人即使重新获得了机动车驾驶证,也不能再行使营运机动车的驾驶权。
然而,若案件情节实在微不足道、危害程度较轻,则可能不会给予定罪和惩罚;
针对那些
犯罪情节轻微的案子,甚至无需划入
刑事处罚范围,便可免于刑事处罚。
概括来说,所谓醉驾,就是指车辆驾驶员血液中酒精浓度高于或等于每百毫升80毫克的驾驶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