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现快捷离婚途径,我们首选的方案是达成协议离婚的共识。
当双方在离婚事宜、子女监护权以及财产分配等方面达成相同意见时,即可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先历经30天的冷静期。
现将协议离婚的流程介绍如下:
首先,双方应准备好所需资料如身份证件和结婚证明等,同时在婚姻登记处制定的办公地点签署《离婚协议》及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其次,由婚姻登记机构的婚姻登记专员进行初步审查,若认为当事人满足离婚条件,则会开具一份《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接下来,填写并非向想要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任意一方限定为30日期限的“离婚冷静期”;
最后,在冷静期限结束之后的第30天内,双方再次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书。
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核无误后,按照工作规范及时为当事人颁发《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