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抵押担保专题 > 土地使用权可以重复抵押吗

土地使用权可以重复抵押吗

在民事担保活动中,土地使用权依法允许进行多次抵押,但前提条件必须是前一次所担保的债权金额须低于被抵押之物的总价值。
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在剩余可用价值额度内,对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再度实施抵押的。
在现今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之中,对于“重复抵押”的定义限定为:
债务人借助同一抵押财物,采用不同的抵押方式分别将其提供给多名债权人作为担保手段,从而导致该抵押财物之上产生多个抵押权利负担的特定抵押形式。《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最新修订:2024-04-1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