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逃逸的问题,其含义为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为了规避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现场的行为。
然而,以下八种情形将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之行为,包括:
事故当事人自认为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便自行撤离现场,报考之后未能积极履行现场等候以及义务处理等工作,亦或是在逃离事故现场后,选择重新返回至现场等等。
对于那些导致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而言,即便尚未构成严重的法律罪行,但仍需接受从200美元至2000美元不等的行政处罚,并且可能同时受到15天以下的拘留限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