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肇事罪,乃是触犯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致使严重交通事故发生,导致人身受重伤、死亡或财产受到重大损失,且经
司法程序认定应承担
刑事责任之
犯罪行为。
在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如一人以上重伤者由
肇事方负事故全责或主责,同时还具
违法逃避法律追索而脱离事故现场的情节时,便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
然而,对于交通事故中因
逃逸而
致人死亡,则无需再行以加重情节论处,只需对
责任人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