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乃依据法律法规之规范,明确规定了公司名称、注册地点、经营范畴以及各项运营管理政策的基础性文件;
同时,它也作为公司经营活动的准则性条文,对公司的组织架构及其日常行为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相较之下,合同则属于一种通过各方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进而对民事关系进行设立、变更和解除的文书。
因而,企业章程与合同这两种文件的主要差异在于其适用范围的宽窄有别,前者主要处理公司内部各种权力表决的事宜,而后者则针对性地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协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