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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信用卡构成犯罪吗

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极有可能会触犯到信用卡诈骗罪这一法律红线。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凡是有行为人冒充他人身份,使用其所持有的信用卡,发起了恶意透支、盗刷等信用卡诈骗行动的,且涉及金额达到较大规模的,都将被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这些犯罪者应接受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惩罚,同时还要被判处2至20万元的罚金
涉案金额高达特别巨大或者情节极度恶劣的情况下,则将被判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至50万元或者没收其个人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最新修订: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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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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