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任何一方在配偶离世后所背负之
债务究竟是否必须偿还,这取决于多种因素。
首先,对于那些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范畴的借款,另一方有义务去进行偿还。
其次,如果是由健在一方独自负担的个人债款,则其应在承袭并
继承过逝方遗留财产的合理范围之内,承担起相应的
债务清偿责任。
最后,对于并非自己欠下的以过世人名义设立的
个人贷款而言,倘若
存续中的伴侣选择弃权对亡故方的遗产进行继承,那么他们就不必承担此等债务的还款义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
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