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犯有渎职罪之行为设定了如下刑罚标准:
凡在国有公司或企业等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等原因而导致国家权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则需处于徒刑三至七年的处罚。《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