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进行转手,唯有获得
债务人的明确赞同方可生效。
转移债务过程中,必需由债务人自愿发表债务转手意愿并以
书面形式确认;
这就意味着必须取得债务人的首肯,且
债权人亦需对此表示相同意见方能圆满实现,否则任何事项均无法圆满完成。
在
债务转移期间,无论是债务人自身或其他第三人均可向债权人发出催促,请求其给予合理期限内的许可反馈;
若在此期限内债权人未积极回应则应被视作为放弃该项权利,即表示不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