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若被认定为构成非法邮寄
枪支罪且已属既遂状态,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情节更为严重者,则需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是
死刑的严厉惩罚。
“非法邮寄”这一概念则是指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及其规章制度,企图通过邮政途径将诸如枪支、弹药或爆炸物品之类的危险物品秘密寄出。
需要注意的是,本条款所述
处罚标准仅限于上述提到的行为,而不包括其他可能涉及
违法活动的情况。
在实践中,对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和存储枪支、弹药以及爆炸物的行为,应当依据此条法律法规进行惩处,具体情况可参考下文详细描述。
此外,对于单位实施前述违法
犯罪行为的情况,也应当依照本条款对其予以判处
罚金,同时针对其直接负责人及其他关键
责任人,依法按照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邮寄枪支罪的
量刑:
1、犯非法邮寄枪支罪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