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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在某种意义上讲,有把握的债务可以满足你的需求,否则,你将无力偿还,甚至花掉你的现金储蓄,导致你破产,或大大减少你的投资。
2024-04-10 13:15:08 已帮助23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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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签订的贷款合同自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那一刻起即被视为生效,这是由于贷款合同属于典型的实践性契约,只有在实际履行借贷行为,例如将资金交付给债务人之后,订立的贷款合同方能依法完整确立。
实践合同,亦称为要物合同,与之相对应的另一类合约被称之为诺成合同,它指的是仅凭借当事人的合意便可自动生效,无需额外附加任何物权转移或者实物交付等实体性义务,便可使合同关系正式建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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