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后,女方若选择再度组建家庭而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么男方作为子女在法律上的监护人便有权代表子女向当地司法机关提出诉讼申请,以图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依据现行法律规范之规定,当父母无法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其抚养责任时,未满18岁或者尚未达到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依法享有向父母追索扶养费用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