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婚姻缔结前获得的财富和资本都应被视为个人所有,即使在分手之际,存在过错行为的一方,也无法对另一方的
婚前个人财产提出分配请求。
预先财产是指在婚约明确之前即已获取的各类资产,其中包括个人通过劳动获得的私有财物、由
继承或者赠与所得到的财宝,以及其他来源合法的诸类资产。
因此,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或是有体物抑或是无形物,只要在
结婚之前已经合法获得,依据现行法律便可受到严格的保护。
要确定一项财产究竟是否属于
婚前财产,关键点在于其财产所有权的获致发生在婚前。
若某一财产的所有权的确是在婚前取得,然而在婚后才真正控制并使用这一财产,那么该财产的实质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当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自然损耗、消失,甚至消亡时,若
离婚时其中一方试图将之作为
夫妻共有财产进行抵价
赔偿,这种要求不会获得司法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
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