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乃指当民事之权益遭受侵犯时,法律所赋予相关权利人在特定时期内行使权利的机会。
若在时效期内不予行使,待期限届满之时,债务人即有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权。
诉讼时效的起算期间自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利受创及相应义务人之日起予以累积计算。
至于有关借贷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如对方已明确标注偿还期限,则诉讼时效将在该期限后第二日开始计算并持续三年。
若双方未约定还款日期,则可享受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之待遇。《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