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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造成他人伤害由什么来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仅仅当其自身具备财产的条件下,方可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若其财产不足以充分覆盖损失,则需要由其监护人进行补充,以确保赔偿责任得以充分履行。
二、对于未成年人施加给他人的伤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承受赔偿义务;在这起赔偿责任当中,构成了无过错责任,即即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经竭尽全力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没有过错行为,也仍然需要承担完整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最新修订: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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