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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逃税,追究什么责任

偷税逃税,追究什么责任
现实中,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偷税漏税,这样的行为显然都是违法的,而在严重的情况下甚至还会构成犯罪。但是,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此罪名。我国《刑法》第201条规定了偷税罪,第203条规定了逃避追缴欠税罪。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对行为人作出的处罚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了,换言之此时对偷税漏税行为的处罚是相对比较严重的。
2024-04-07 17:45:23 已帮助23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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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逃税,追究什么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偷逃税款会导致行政罚款和刑事责任的追究。关于此问题具体的指控标准如下所述:首先,对于采取欺诈或隐瞒等手法虚构纳税申报记录或不按时提交任何形式的申报表,从而规避法定应缴纳的税费,且其数额达到了五万人民币以上并占据了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者,如果税务部门已经依法下达了追缴通知,却未能按照规定及时补交相应的应纳税款项、滞纳金,或是拒绝履行行政处罚措施的纳税人,将对其追究更为严格的法律责任。其次,若纳税人在过去五个年内因为逃避缴纳税款而被判刑过,或是曾受到税务机关给予超过两次的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实施此类行为并且前述金额仍达到五万人民币以上并占据了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人,同样需要承当法律责任。最后,对于在履行扣缴义务过程中使用欺诈、隐瞒等手段少缴甚至是完全不给当事人扣发或收取税款,而其数额实际已经超过五万人民币的扣缴责任人,也将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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