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到
侵权责任时所涉及的免责事项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若
受害人为故意制造伤害之情势导致自身权益受损,相关
行为人就无需承担相应责任;因无法预见的事发原因如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引发的个人伤害事件,行为人均可不承担责任;而在
正当防卫及
紧急避险等特殊情境下对他人造成了损害,只要这些行为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范围,行为人同样可以弃置责任于不顾;除此之外,法律另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亦应依据相关条款进行裁决与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