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准父亲或父亲在妻子
孕期出轨的情况,妻子仍有权利通过法律渠道实现
离婚愿望。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男方在此期间不能
主动提出离婚申请,但对于女性主动提出的离婚请求,法律并未加以限制。若欲启动离婚
诉讼程序,需准备好下列相关材料:
结婚证书、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以及户口簿、
离婚诉状及其副本来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提交。务必注意,若被告的常住地址与
户籍地并不相同,按照法律规定,应向其常驻地所在的法院发
起诉讼。法院在收到上述文件且确认符合
立案要求之后,将依法启动相关调解程序。若调解失败,法院将依据事实认定夫妻间的婚姻状态确实已经破裂,进而宣布离婚判决。以下几种情况可视为
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1)存在
重婚行为或者与他人
非法同居;(2)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人;(3)沉溺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不改正;(4)因各种原因导致夫妻长期
分居两年以上;(5)其它直接导致夫妻之间感情恶化的状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