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
1.所谓的“账单分期”与“现金分期”究竟为何物?账单分期本质上乃是
信用卡持有者在刷卡消费完毕之后,需待账单出具之时才能向信用卡中心提出申请,请求将账单所涉消费额度以分期方式偿还给银行,而银行在此项交易中则会收取一定比例的分期手续费。
至于现金分期,则是发卡行首次向持卡人发出申请邀请或持卡人自行申请,将持卡人拥有的信用卡额度转化为流动资金并转至持卡人指定的借记卡(本行或他行)账户之中,之后持卡人按照既定的分期期限逐期进行偿还的一种还款方式。
简言之,现金分期实际上是用信用卡获取短期借款的一种途径。
2.是否便于办理“账单分期”与“现金分期”?这两种业务构成了银行信用卡部门最近几年的主要盈利来源,申请成功几率颇大。
账单分期业务可于每月账单出具之后立即拨打信用卡客服热线提交申请,与此同时,电话申请现金分期同样能够获得较快审批。
3.欲申请账单分期与现金分期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呢?对于账单分期而言,申请受理时间应控制在每个月账单出具后,也就是当前期账单出炉之际,持卡人方可向银行提出账单分期申请;
此外,就账单分期而言,一般设有特定的起始金额,仅当消费额超过银行设定的门槛时方得以申请
分期还款。
相比较之下,现金分期的申请时效较为灵活,持卡人可根据个人需求随时向银行申请现金分期,然而申请现金分期的起点金额通常会高于账单分期的起始金额,且各家银行设定的起始金额标准亦有所差异。
4.“账单分期”与“现金分期”的可用额度又能达到多少?账单分期的可用额度上限通常是当期账单的95%。
而针对现金分期的额度范围,一般保持在2,000至50,000元之间,若属于优质客户,额度则可能高达数十万元。
最终额度的核准因素主要包括申请人持有信用卡的核定额度以及个人信誉状况等。
5.采用账单分期与现金分期的过程中有无利息与手续费产生?尽管账单分期与现金分期皆可享受免息优惠,但仍须支付手续费。
具体收费标准因各个银行乃至不同的分期限数而异。《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