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婚约所需办理的手续主要如下:首先由
当事人提交
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其次婚姻注册官要审核这些证件以及证明是否合法有效;紧接着婚姻注册官向当事人详细解释关于
婚姻登记离婚的相关法律
法规;接下来婚姻注册官会询问当事人对于
离婚的意向以及对
离婚协议内容的看法和打算;然后经确认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就子女的
抚养权、财产的分配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共识时,双方需签署《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员面前宣读之后签字;夫妻俩本人必须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而婚姻注册官将作为
见证人在场;最后,夫妻双方分别获得一份离婚协议,同时婚姻注册办公室也会保存一份
复印件以备急需时使用;到了这一步,婚姻注册官会再次仔细检查所有提交的证件以及
离婚申请、声明等书面资料,如果全部符合离婚条件,则填写《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并颁发
离婚证书给双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
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